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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大家分享,這週發生的一件事情。

週三上午,有一位謝姓中年男子來店裡借錢,說是老婆生病急用錢到榮總掛診。

但他的金融卡有異無法提領,手上拿著郵局存簿跟印章。

表示沒時間在郵局排隊提領,他等會就會來還我錢,我半信半疑。

最後他說願意給我看證件,我想應該是真的吧!就借了850元,臨走前記下他的車牌。

過沒20分鐘,他又回來留電話,希望再借1000元,要帶小朋友到長庚,當下察覺有異,

說詞反覆,也不願到隔壁的財團法人機構借款,挑我單獨顧店,後來沒借1000元給他。

謝姓男子留下的電話,前三通轉語音。

打電話至家附近的派出所詢問,警員說是我要借錢給對方的,只能自認倒楣。

 

週四傳簡訊通知謝姓男子,24小時內未回覆會至警局備案,並提供店內監視器。

之後,謝姓男子才主動聯絡,說我恐嚇他,表示他一直都在工作沒休息很辛苦等等,晚上七點匯款給我。

週五早上七點,謝姓男子傳封簡訊說,中午休息再匯款。

週六確認帳戶並無入帳紀錄,晚上傳封簡訊詢問匯款時間,未收到回覆。

週日晚間打電話,轉語音信箱。

對於謝姓男子一直反反覆覆,已經不抱其有還款的誠意。

 

-電話是這位先生自己留下的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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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通話時間00:00綠色箭頭表示我打過去未接通,前幾通直接轉語音信箱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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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說要報警後,對方才來電,藍色箭頭表示對方打過來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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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週四晚上對方表示要匯款,請我提供郵局帳戶,但至今未收到匯款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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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所有的通話紀錄與錄音,店面監視器,對方的車牌與手機號碼。

以詐欺罪來說似乎不足成立,與民法不履行借款比較相近。

家人說無論對方是否有還錢,都要到警局備案,以保人身安全。

朋友說:有些錢,借出去就要抱持不會回來的想法,所以借錢要衡量自身能力。

如果這筆錢出去沒回來,會耿耿於懷,金額再小都不可以借。 

 

生活中有許多類似事件發生,我不想因為這件事情選擇遇愈困"不幫",而是記取經驗。

當遇見急困者伸手求助,我有許多選項:不幫、或如何幫?

超出自身能力(不分身體與心理,例如我會為這850元煎熬,那就不該借),或提供對方不同的選項。

以及明白要主動處理困頓的是"對方",別扛不屬於自己的責任。

 

這幾天陷在"被騙了"與"應該要相信他有誠意要還只是一時困難"的矛盾心理,

懷疑自己的善良,覺得自己愚笨,種種複雜心情,總算裡出點頭緒。

明天就會到警局備案,我認為最為可惡的是騙取他人同情者,不管金額大小都應該要至警局備案。

因為這些人,隨意提取他人善心,讓真正需要的人在急困時得不到援助。

 

感謝看完這篇嘮嘮叨叨~ 天冷注意保暖!

 

附上影片連結:請高雄楠梓左營仁武一帶住戶注意,若遇到類似的男子借款,請直接報警!
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fei.yang.35/videos/1063617716992188/?theater

此人稱楠梓謝振X先生,留下電話0987-428-XXX/0989-347-XXX
騎藍色的機車,車牌650-PJ(只看到五碼...)

 

備註:因此為生活事件,為保護各位格友,將留言改為強制隱藏。如果想罵我蠢,也不會有人看見XD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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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楊小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